1月30日晚間,新潮能源發布2022年年度業績預增公告,預計2022年年度實現歸母凈利潤約35.50億元,同比增加 872.23%;預計扣非凈利潤約35.35億元,同比增加302.87%。
對于業績變動原因,新潮能源表示,2022年度,石油及天然氣價格同比大幅提升,石油和天然氣產量同比增加。受上述價格、產量及折算匯率變化的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盈利能力同比增長較大。
據了解,新潮能源成立于1958年,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氣的勘探、開采及銷售為核心業務的能源企業。1996年11月,新潮能源登陸上交所,2015年底股價最高曾達到5.56元,不過,此后一直處于下行趨勢。2022年以來,公司股價有所好轉,不過波動幅度較小,截至1月30日收盤,報2.41元,總市值約160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公司業績預增公告發布當日,新潮能源方面代表受第十一屆董事會委托,召開媒體發布會,就新潮能源控股權爭議的核心訴訟相關事宜作出回應。
據悉,新潮能源雙頭董事會問題由來已久,雙方爭議不斷。而這一情況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4月,彼時,新潮能源因9股東提案欲罷免董事長及董事一事引發行業的熱議,為此,公司中小股東與管理層曾兩次公開博弈,二者之間的摩擦再度升級。
次年7月8日,寧夏順億、金志昌盛等9名股東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罷免劉珂、范嘯川、程銳敏、張曉峰、徐聯春、杜晶等6名董事以及劉思遠、陸旭等2名監事,并選舉產生王進洲、潘輝、王兆國、黃剛、覃業貴、肖義南等6名董事以及吳玉龍、邵侃等2名監事。
此后,新潮能源出現“雙頭董事會”。但對于前述股東大會的合法合規性,原管理團隊并不認可,“前任”、“現任”各執己見,直至最后對簿公堂。
在本次發布會上,現董事會代表傅斌表示,2023年1月17日,此案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結。據其提供的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駁回了原告北京中金通合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提出的判令撤銷前述股東大會決議的訴訟請求。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作為公司權力機關,決議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在被法院判決判令撤銷之前,對新潮能源公司、全體股東、管理層等均具有約束力,公司應根據股東會決議執行。但已被罷免的董事會基于自身利益,拒不配合交接,并針對《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訟,企圖通過惡意訴訟拖延交接?!备当笕缡钦f。
而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其致電新潮能源年報披露的公開電話,詢問公司是否收到了該判決書時,對方卻表示,“目前沒有相關的材料”,“不存在新的管理層”,“以對外披露的公告為準”。
此外,藍鯨財經曾在報道中提及,上述爭奪公司控制權的背后,據業內人士透露,也暗含管理層和中小股東之間關于未來公司經營戰略部署方向的沖突,這其中最核心的便是如何處置頁巖油資產。不過,對于公司具體的經營和發展方向,上述董事會代表傅斌并未給出明確回復,其表示,目前新潮能源需解決治理結構的問題,治理結構不完善,何談后面的發展。